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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行戶籍登記作業,與原住民身分登記相關,尚未開放異地辦理者,說明如下:

現行戶籍登記作業,與原住民身分登記相關,尚未開放異地辦理者,說明如下: (一) 有關姓名變更,除基於認領或父(母)姓氏變更等因素,而為之姓名變更登記,得異地辦理外,具不完全原住民血統之原住民,單獨申請姓名變更以取得或喪失原住民身分者,仍由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。 (二) 依原住民身分法第8條規定,當事人應具原住民身分者,於原住民身分法施行前,因結婚、收養、自願拋棄或其他原因喪失或未取得原住民身分者,得檢具足資證明原住民身分之文件,申請回復或取得原住民身分者;同法第9條有關年滿20歲,自願拋棄原住民身分申請喪失者;同法第12條有關因戶籍登記錯誤、遺漏或其他原因,誤登記原住民身分或漏未登記為原住民身分者之更正登記,皆仍由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