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所1號櫃檯設置專責人員,提供受理電子通訊死亡登記便捷服務,受理方式與流程如下,電話+FAX受理(或智慧型手機+line受理):申請人得以電話(或智慧型手機line)連繫本所專責櫃檯,傳真(智慧型手機拍照傳遞)繳驗證件後,由專責人員憑影本文件先行受理登記,並請申請人於親友亡故時起30日內臨櫃繳驗正本證件。專櫃連絡電話:(03)8528267分機217傳真:(03)8543427LINE ID:jian852826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