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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案件處理期限

業  務  項 

辦  理  時 

備         

出生登記

10分鐘

如單一案件10分鐘。如接續辦理生育補助、辦理眷保卡需用時間約20至30分鐘。

死亡登記

5-10分鐘

如單一案件5至10分鐘。如死亡登記辦完,需再辦理除戶謄本、換戶口名簿、繼承用除戶謄本找的時間很長,綜上需用時間約15至30分鐘。

遷入登記

7-15分鐘

如單一案件7至15分鐘。如民眾應帶證件不齊及查詢稅籍證明、換2戶人之身分證及聯合服務,綜上需用時間約10至35分鐘。

住址變更登記

7-15分鐘

如單一案件7至15分鐘。如多戶住變、變更戶長、換發多張身分證,綜上需用時間約15至30分鐘。

結婚登記

7-15分鐘

如單一案件7至15分鐘。如一方為外籍人士需補登資料、詢問製作喜幛、中、英文結婚證明、換領身分證,綜上需用時間約20至40分鐘。

離婚登記

6-15分鐘

如單一案件7至15分鐘。離婚辦完應再辦未成年權利義務、換領身分證,綜上需用時間約20至30分鐘。

收養及終止收養

15分鐘

如單一案件15分鐘。收養及終止收養後辦理回復本姓;如為回復本姓從原住民身分者,需辦理改姓、改名,子女也一併更新費時甚久,綜上需用時間約20至40分鐘。

變更、更正登記

5分鐘

如單一案件5分鐘。如辦理性別變更、隨同戶內人口出生別隨同變更、民眾拿戶籍人員登錄錯誤更正案件,戶內人口隨同換身分證,綜上需用時間約20至40分鐘。

印鑑

3-5分鐘

如單一案件3至5分鐘。若年長者需溝通及溝通不良者。及到府服務時間(另計),綜上需用時間約10至15分鐘。

認領登記

8-15分鐘

如單一案件8至15分鐘。 若牽涉改姓、再辦理權利義務負擔、改名,綜上需用時間約20至25分鐘。

戶口名簿

3分鐘

與左述時間同。

監護登記

10分鐘

與左述時間同。

戶籍閱覽

3分鐘

與左述時間同。

戶籍謄本

3分鐘

與左述時間同。

編釘門牌

3天

與左述時間同。

國民身分證

30分鐘

與左述時間同。

改名登記

1-3小時

與左述時間同。

出生地登記

5分鐘

與左述時間同。

國籍之取得喪失及回復

3天

與左述時間同。

戶籍謄本通信申請

2天

與左述時間同。

英文戶籍謄本

1天

與左述時間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