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民服務白皮書
前言
戶政是庶政之母,在國家行政執行上佔重要一環,負責人口基本資料登錄與異動之管理。為求「精確戶籍登記與嚴密人口管理」工作目標,本所不斷加強人員教育訓練,灌輸正確服務觀念;充實專業素養;強化人員任務執行能力外,同時積極推動各項為民服務工作,不斷研究發展求新求變;簡化便民措施;擴大服務範圍,改善工作環境,以優良品質 贏得民眾肯定與合作,以做好戶政業務為最高目標。
服務時間
*星期一至星期五:上午8:00~下午17:30
*中午不休息照常受理
*星期六、星期日及例假日不上班
(週六及週日僅受理預約結婚登記,請於三天前向本所預約登記)
(預約專線:03-8528267分機2024)。
聯絡電話
本所各單位電話及分機
代表號:03-8528267
服務部門
|
電話號碼
|
分機號碼
|
主任室
|
8528267
|
2010
|
秘書室
|
8528267
|
2002
|
登記股長
|
8528267
|
2024
|
櫃台1-2
|
8528267 |
2017 |
櫃台3
|
8528267
|
2028
|
櫃台4-5
|
8528267
|
2021
|
櫃台6
|
8528267
|
2022
|
櫃台7-8
|
8528267
|
2023
|
櫃台9-10
|
8528267
|
2031
|
審核櫃台2
|
8528267
|
2018
|
行政股長
|
8528267 |
2003 |
檔案室
|
8528267
|
2025-2027
|
資料室
|
8528267
|
2030
|
行政室
|
8528267 |
2004-2009、2019 |
傳真機
|
8534542 / 8535548
|
|
總機
|
8528267 |
9
|
服務項目與處理時效
服務項目
|
處理時效
|
縣府核定辦理期限
|
服務項目
|
處理時效
|
縣府核定辦理期限
|
出生登記
|
10~15分鐘
|
一天
|
死亡登記
|
10~15分鐘
|
一天
|
結婚登記
|
10~15分鐘
|
一天
|
離婚登記
|
10~15分鐘
|
一天
|
認領登記
|
10~15分鐘
|
一天
|
監護登記
|
10~15分鐘
|
一天
|
收養登記
|
10~15分鐘
|
一天
|
終止收養登記
|
10~15分鐘
|
一天
|
遷入登記
|
10~15分鐘
|
一天
|
遷出登記
|
10~15分鐘
|
一天
|
住變登記
|
10~15分鐘
|
一天
|
設籍登記
|
10~15分鐘
|
一天
|
變更登記
|
10~15分鐘
|
一天
|
更正登記
|
10~15分鐘
|
一天
|
撤銷登記
|
10~15分鐘
|
一天
|
註銷登記
|
10~15分鐘
|
一天
|
更改姓名
|
10~15分鐘
|
一天
|
身分證初領
|
10~15分鐘
|
一天
|
請領戶口名簿
|
5分鐘
|
一天
|
身分證補、換領
|
10~15分鐘
|
五天
|
請領戶籍謄本
|
5分鐘
|
一天
|
閱覽戶籍資料
|
5分鐘
|
一天
|
印鑑登記
|
5分鐘
|
一天
|
印鑑變更
|
5分鐘
|
一天
|
印鑑證明
|
5分鐘
|
一天
|
印鑑註銷
|
5分鐘
|
一天
|
門牌編釘
|
三日內
|
三天
|
門牌證明核發
|
5分鐘
|
一天
|
原住民身分取得、喪失、變更及回復登記
|
10~15分鐘
|
備註:
1.各項戶籍登記案件處理期限,原則上以花蓮縣政府所規定的辦理期限為主,基於為民服務本所均以最快速處理態度為民眾辦理案件。
2.各項戶籍登記案件處理期限,不含查詢時間、疑義事項或特殊案件,須向他機關查證或上級機關釋示之時間。
3.補領之當事人無持可資證明文件,所貼照片需清晰,可確認為當事人,且具有公信力之證件者,需查對資料三~五日內核發。
4.換領損毀者,如照片無法辨識;身分證毀損者亦同補領者。
戶政規費一覽表
名 稱 |
單位 |
金額 |
國民身分證初、換領
|
張 |
50元 |
國民身分證補發
|
張 |
200元 |
戶口名簿
|
張 |
30元 |
戶籍謄本
|
張 |
15元 |
戶籍登記資料(簿)閱覽
|
張 |
15元 |
印鑑登記變更(證明)
|
次(張) |
20元 |
門牌工本費
|
張 |
40元 |
門牌證明
|
張 |
20元 |
戶籍統計資料
|
張 |
10元 |
戶籍資料(批次列印)
|
張 |
7元 |
便民措施
1.申辦案件均免填申請書:
辦理各項申請案件不需再填寫申請書,由電腦列印查閱簽章即可 。
2.遷徙免辦遷出登記:
遷移戶籍,只需向遷入地戶政所辦理遷入登記即可,不需回戶籍地辦理遷出登記。
3.奉茶服務:
為了提升為民服務品質,由志工媽媽為來所的民眾送上一杯熱茶。
4.提供無障礙空間:
設置殘障步道,扶手,導盲磚,殘障專用廁所等,方便殘障人士洽公,提供貼心服務。
5.國民身分證初、換領者:
隨辦隨發簡化國民身分證核發程序,核對人貌無誤即發給。
6.集中受理初領國民身分證:
每年定期派員至各國民中學,集中受理十四歲之學生請領國民身分證。
7.中午照常受理戶籍申請案件:
每週一至週五中午12:00至13:30排定輪值人員照常受理戶籍申請案件,俾利上班族利用中午休息及下班時間辦理戶籍申請案件。
8.現住地申請戶籍謄本:
當事人可於現住地申領戶籍地謄本。
9.電話方式申請戶籍謄本:
利用電話申請戶籍謄本,備妥證件於約定時間到所取件並補辦申請手續即可。
10通信郵寄申請戶籍謄本:
備妥申請戶籍登記相關證件,辦畢後本所再掛號郵寄還當事人。
11.委託申請戶籍登記:
當事人如確實無法親自申請時,可寫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(印鑑登記、認領及補領身分證除外)。
12.裝設語音自動取號機:
裝設自動化掛號機,民眾抽取號碼牌後,可至休憩區等候,俟號碼機顯示號碼及語音系統播音呼號後,再至指定櫃台辦理。
13.利用網路線上受理案件:
透過本所網路提供民眾申辦戶籍謄本、戶口名簿。
14.到府服務:
辦理65歲以上老人及行動不便、重病傷殘者由專人到府服務。
15.成立文化走廊辦理藝文活動:
閱覽室放置雜誌書刊,提供民眾閱覽並播放優美音樂不定期辦理地方上藝文人士作品展示,調適洽公民眾心情。
16.戶政志工加入服務行列:
由轄內熱心志工媽媽組成,為您提供更親切服務。
17.提供老花眼鏡:
在服務台放置不同度數的老花眼鏡供民眾使用。
18.與地政及農會辦理聯合服務:
減少民眾來回往返奔波之苦與時間。